黑手机号称“港版机”乱忽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6: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所谓的“港版机”在“三包”承诺上竟高于国家标准?新手机可给消费者免费“试用”?去年,手机投诉处于东莞市消委会受理投诉量的首位。消委会发现,正是因为消费者对手机消费还存在很多误区,容易被不法商家的表面堂皇承诺误导。为此,昨日东莞市消委会发出提醒,教消费者如何识破手机商家的虚假承诺,并建议消费者最好到有信誉的手机品牌店购买手机。 文/记者 叶虹 实习生熊慕华

  “三包”承诺高于国家标准

  近日,张先生在东莞市区看到一家大型手机店打出的宣传单,承诺“15天包退、1个月包换、1年半免费保修”,不过该店所售的手机普遍比市场价低300至600元不等。

  张先生询问店员手机是否水货机,店员对此没有否认,并称该店的手机是在香港生产的“港版机”,比起在大陆厂家生产的手机质量更有保证。“要不然我们的售后服务也不敢高于国家“三包”,只是没有经过海关的报税环节,所以价格便宜了”,该店员说。

  商家的这种说法可不可信?对此,邓国平称,表面看来,这家手机店的售后服务承诺,的确高于国家“三包”规定中“7天包退、15天包换、1年包修”的规定,但既然它的价格明显低于市价,这种手机质量很大可能存在猫腻。“建议消费者不要对这些不法经营者的售后服务抱有太大希望。其实,市场上所谓的‘港版机’之类,都是不法商家用‘翻新机’、‘拼装机’、‘盗窃机’等‘黑手机’加冠一个堂皇概念来忽悠消费者的。”邓国平称。

  邓国平表示,消费者如果购买了这类不能享受“全国联保”服务的手机,万一店铺倒闭就无法享受售后服务。而且,当消费者提出退货、保修要求时,不法商家往往以“人为损坏”、“手机刮花”等借口推托,最后产生的成本可能比当初不买行货省的钱还要多。

  另外,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的冯律师称,根据相关规定,商家的售后服务不能低于国家“三包”规定,如作出高于国家“三包”承诺的,按商家的承诺执行。

  手机“免费试用”难兑现

  据了解,东莞有部分手机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试用”消费心态,打出“3天、5天免费试用”的广告承诺,向消费者推介“试用后,不满意,不收费,免费试用”。如果消费者真的不满意,不买的话,商家真的能兑现“免费试用”吗?试用后的手机,商家会如何处理,会不会返售给消费者?

  “我们受理过类似的案例”,邓国平建议,消费者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商家总不会做亏本生意”的道理。其实,当消费者真的不满意要退或换的话,商家就会说“手机被你刮花了,不能退”、“要换机的话,只能换档次更高、价格更贵的手机”。

  “‘免费试用’的承诺,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是难以实现的。即使这类承诺真的能兑现,消费者也要思考一下,试用后的手机,商家会怎么处理的问题。不要因为贪图能试用,以为更有保障,反而买了一台‘二手机’,得不偿失。”

  邓国平提醒消费者,要想买到放心手机,消费者最好到有信誉的手机品牌店购买,如果在商场的专柜购买,最好要求在单据上盖上商场的公章,以免专柜人去楼空时,难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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