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大院内收停车费 物价部门作出退钱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6:4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通讯员张水清艾兴实习生谢莹娥)武汉市停车经营管理公司入驻市车管所大院,未经批准收取停车费(详见2006年12月21日本报1版)。武汉市物价局昨日发出通报:现已查清该公司共违法收费96350元。

  昨天,武汉市物价局已下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将违法收费退还给缴费者,退还办法自行确定。

  物价局将检查退还情况,并依法没收未退费用,同时视情况处以1—5倍的罚款。

  据介绍,该案的进一步处理仍在按法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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