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来房地产业主要调控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6:57 扬子晚报

  1、2004年初,为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快增长,中央政府采取了“管严土地、看紧信贷”的宏观调控政策。加大了对房地产用地的治理整顿力度,清理整顿建设用地,严格审批管理,逐步推行经营性用地的“招、拍、挂”。中国人民银行还两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将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提高到35%以上等。

  2、2005年初,中央三个月内连续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调控目标由控制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的单一目标,向既控制投资速度又要抑制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双重目标转换。调控重点一是有效调整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二是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三是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3、2006年5月末,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的调控措施。调控目标是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性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调控重点,一是要求地方政府利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真正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二是自2006年6月1日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供地面积和开发面积不得低于当年计划面积的70%;三是强化住宅转让环节的税收管理和外资购房的管理,抑制投机炒作等;四是将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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