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与监外执行制度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8:15 法制日报

  “同意保外就医一年。”

  “我不同意给这个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这是1月16日下午,在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的10楼会议室里举行罪犯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审议会上讨论的场面。来自不同单位的6名监狱执法监督员被邀请参加了旁听。

  邀请执法监督员现场参加罪犯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审议会,这在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尚属首次。记者作为其中的一名执法监督员也应邀参加了这次审议会。

  记者了解到,每周辽宁省监狱管理局都要召开一次罪犯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审议会,这在两年前就已经制度化了。仅2006年,就例会38次,共审议了304人,其中审议通过了204名罪犯保外就医,45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55人未获通过。

  审议会参加的人员有省监狱局刑罚处的全体人员,还有来自局纪委监察部门的人员,以及省局总医院的人员。审议会上,一名执法人员介绍了被审议的罪犯自然情况、服刑情况,以及病情等情况后,与会人员开始审议。这次会议对辽宁女子监狱等5所监狱报上来的7名罪犯保外就医情况和对沈阳一监等3所监狱报上来的9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

  审议中,与会人员不时提出各种问题,不时地翻阅着罪犯卷宗。他们对每一个问题都要搞清楚,不放过一个疑点。执法监督员们发现审议人员会前还有说有笑,会上都像变了个人一样,个个表情严肃。他们有时争论得面红耳赤,有时则针尖对麦芒。

  在讨论一名罪犯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时,由于意见分歧很大,大家争论了半个小时,最终还是没有给予这名罪犯通过暂予监外执行达成一致意见,只好决定报局领导研究再定。

  记者发现,审议会上在对罪犯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审议中,只要有一名审议人员不同意,就不予通过。

  在这次审议会上,有5名罪犯通过保外就医,7名罪犯通过暂予监外执行。

  本报沈阳1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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