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坐飞机 少掏10到2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8:21 西部商报

  西部商报 记者 裴子华 为您报道 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燃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下发通知,适当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昨日记者从各航空公司兰州营业部了解到,从1月21日起,各航空公司也将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100元降低到80元。另外,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收取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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