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宣传商品属虚假宣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8:23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消息 搞虚假宣传是不法商家在市场上最常采用的招数之一。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布“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明确了“虚假宣传”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内涵。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内容作出了具体界定:“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二)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做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三)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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