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推荐保送生作假可取消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8:2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肖锋)教育部昨天公布《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对弄虚作假的中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直至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处理。

  教育部指出,从今年起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及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当年保送资格及参加高考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保送进入高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对违反规定推荐保送生的中学要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的中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直至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处理。

  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要在生源所在中学公示,并由省级招办对本地区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予以公示并确认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集中公示。高校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资格名单范围内录取保送生,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要经学校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公示两周以上,对公示无异议的,省级招办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记者: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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