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不会拉动房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8:39 兰州晨报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下月起征收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

  甘肃省去年已开始清算预征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近日发布最新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2月1日起,符合相关规定的房地产企业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 ~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1月17日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我省从去年开始已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清算,因此,这一新政执行后不会对我省的房价造成直接影响。

  3种情况应清算土地增值税

  根据《通知》规定,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即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增值税税率最低为30%,最高为60%。

  去年我省已开始清算预征

  据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我省一直对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采取清算形式进行征税,由于房地产企业要经过购买土地、投建等一系列环节才能完成竣工和销售,因此清算周期较长,而且税种设置也比较复杂,因此,往年的土地增值税收入仅为每年几十万元。从去年开始,我省对房地产企业采取了预征和清算相结合的方法,即销售和转让房地产项目能够一次性确定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正确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的,采取清算方式;销售和转让房地产项目暂不能确定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的,采取预征方式,即按单位房地产项目“先预征、后清算、多退少补”。因此去年我省的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收入取得了突破性的成绩,入库1800万元。据介绍,今年我省还将继续采取预征和清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征税。

  税收清算不会直接影响房价

  业内人士认为,税收清算对于各家房地产开发商的影响不尽相同,对原先有大量土地储备的公司的利润水平有较大的负面影响,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可能遭遇较大的税负压力。但对于长期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而言,这部分成本的增加应该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另外,由于我省从去年已开始清算和预征,而且供求关系依然是影响房价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未来房价走势还要从后期的供求情况来看,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及预征,应该不会直接体现到房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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