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侵权可走 “绿色通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8:49 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17日讯(记者徐燕华刘雪莲)自今年3月1日起,处理专利侵权,可走“绿色通道”!本市近日通过《青岛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办法》,这也是本市首次对专利侵权处理进行行政规范。办法主要对专利侵权的执法程序、实体、如何处理进行了相应规定,并对展会期间专利侵权做了特别规定。

  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的安女士告诉记者,由于之前青岛乃至国家都对专利侵权没有行政处理上的相应规定,一旦出现专利侵权事件,当事人只能诉诸法院,不仅增加了维权成本,而且相对时间较长。

  而新出台的办法规定,市知识产权局应在自收到请求书和有关证据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确认侵权的,市知识产权局可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必要时,还可销毁或者拆解侵权产品。展会期间遭遇专利侵权的,在二十四小时内就可决定是否立案受理。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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