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雄不能评“见义勇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8:5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本报1月16日报道了《小英雄救人故事险被埋没》一事。随着救人一方的家属和被救一方的家属和解的达成,双方的恩怨也渐渐尘埃落定,但10岁的小伟为救人而牺牲,为什么没有被授予“见义勇为”的荣誉称号呢?

  1月16日,小伟所在学校的铜山中心小学周老师向记者透露,早在去年6月底,学校就将小伟为救落水儿童牺牲的事迹,向当地教育局书面汇报。

  之后,当地教育局将有关材料提交给了江宁区公安分局“见义勇为”办公室。但时至今日,小伟能否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事一直没有明确结果。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了江宁区见义勇为办公室的一位朱姓负责人,他告诉记者,他们的确收到了小伟的相关材料,但他们已经决定不授予其“见义勇为”的称号。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决定,是因为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未成年人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活动”。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授予一个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荣誉称号,无疑是对这种行为的鼓励,其他未成年人也会争相效仿,但未成年人因此而受到的伤害几率,会远远大于安全脱险几率,这将直接威胁他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出现小伟这样的例子,更理想的做法是把宣传重点放到他们在自我保护的前提下,巧妙救人的智慧与勇气上,同时传授学生安全防险的知识。这也就是我们一直提倡的未成年人要“见义智为”。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就在前不久,江宁区见义勇为办公室、当地教育局等一些部门,亲自上门慰问了小伟的父母,还送去了一笔慰问金。刘治安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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