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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兵被授予“英雄”称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8:59 大河网-大河报
□首席记者何正权通讯员翁应峰 本报信阳讯昨日,信阳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授予陈家兵同志“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市人民向其学习。 陈家兵是信阳市罗山县高店乡高道村农民。去年12月12日,他在新疆抓小偷时,被歹徒一刀扎进胸部,动脉断裂,胸部两根骨头也被刺断(详见2006年12月19日A14版)。陈家兵的事迹经本报率先报道后,在全省引起强烈反响。为弘扬陈家兵同志见义勇为精神,信阳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陈家兵同志“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并奖励人民币l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