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扩大”治安问题彰显政府开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8:59 大河网-大河报

  □潘多拉

  据媒体报道,广州市日前召开政法工作会议,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指出:“虽然广州资讯和媒体业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也造成一些治安问题被迅速扩大化。”

  对此,众多媒体马上和他“较劲”,给他大讲广州治安状况欠佳是客观事实,而非媒体“扩大化”的结果,客观报道并满足公众知情权是媒体的天职,公权机关应当正确认识和对待舆论监督等道理。但据我估计,张桂芳不可能不懂这些道理,他的那番话或许有他自己的道理。这几年,一起治安事件或刑事案件刚刚发生,广东省和广州市的媒体就立即进行报道,互联网和其他地方的媒体随即进行转载或跟进,很快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这种情况在其他地方却并不多见。比如在北方某大城市,几年前就传闻有歹徒在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打闷棍”,但警方一直封锁消息,媒体无法报道。直到4年后,两个在该市一共打了100多次闷棍、致12人死亡、多人重伤的歹徒才被抓获,警方大张旗鼓欢呼胜利时,人们才知道4年前的传闻并非虚惊。如果第一起“打闷棍”案件发生后,警方就通过媒体报道对市民进行必要的警醒,市民又何至于付出巨大的代价呢?

  两相比较,可知张桂芳所谓“媒体造成治安问题扩大化”,并不一定是说媒体对广州的治安进行了扩大化、妖魔化的报道,而有可能是说由于媒体对广州的治安格外关注,遂使得广州的治安问题显得格外突出,引起了政府更大的关注,促进了该问题的解决。

  张桂芳批评“媒体造成治安问题扩大化”,其实更可能是一件好事。首先,这说明广东省和广州市的媒体积极履行了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的社会职能,较好地发挥了满足公众知情权和对公权机关进行监督的作用。这一点,其他地方的媒体看在眼里,不服不行。其次,这也足以表明,广东省和广州市的有关公权部门具有难能可贵的法治观念和开明态度。尽管有的领导不希望媒体“炒作”治安问题,但他们没有也无意于简单粗暴地给媒体下禁令,而是对媒体的工作给予了一定的尊重,即便张桂芳抱怨媒体的“扩大化”,他的批评意见也仅止于此,没有表示要对媒体予以严厉“整肃”。这与有些地方的公权机关的人治观念和狭隘意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就这个意义而言,我愿意理解并体谅张桂芳对于广东媒体的“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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