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是企业行为”,能让车主们信服吗 《旧车交易发票“搭上”新车》一文刊发后,相关部门对此事的解释令车主生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8:59 大河网-大河报

  □首席记者张志立实习生常艳峰

  本报安阳讯1月16日,本报以《旧车交易发票“搭上”新车》为题,报道了安阳市车管所市场服务部门,以收取“工商验证”费名义收取费用,却开具旧车交易专用发票一事,引起当地不少车主关注。

  报道刊发当天,车主王先生打来电话说:“已交过的费用,只要找到熟人就可以退掉。”他称,去年12月他买了3辆新车,也被收取了所谓的“工商验证”费,当时给的也是旧机动车交易发票。他认为这项收费不合理,就找熟人“通融”,交的钱被退回。

  16日,安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领导找到记者,再次否认他们收取了“工商验证”费,同时对“与旧机动车市场联合办公”的说法予以否认。安阳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一位姓裴的工作人员称,“市场服务”柜台是个人设立的,收费属于企业行为。安阳市公安局车管所的一位民警却困惑地说,虽然工商部门否认他们是联合办公,但据车主们反映,市场确实是打着他们的旗号收取“工商验证”费的。

  昨天下午,安阳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没有在市场上成交的新机动车辆上牌照时,不应收取市场服务费。安阳市纠风部门的负责人获悉此事后明确答复:将尽快查明情况,给车主一个说法。

  车主张先生认为,当事各方都称此事“是企业行为”,以此来解释收费问题,很难让车主们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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