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是记录仪的错位还是金钱观的错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01 四川在线

  山东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有六个品牌的行驶记录仪可以在山东省公开销售,如果符合安装条件的车辆不安装合格的行驶记录仪不能年检。但是枣庄市公安局却规定,只能购买安装上海本安这种品牌的行驶记录仪才能通过年检。(2007年1月16日央视国际《焦点访谈》)

  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因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造成的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这是类似于飞机黑匣子的一种仪器,他可以记录汽车行驶过程中的各种有关情况,并能为同机提供一些违障信息,减少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可安装这个行驶记录仪本来是一项利国利民,既对司机有利,也给交警提供了处理违障事故的方便,真是两全其美的事情,这不司机们都能理解,有些司机还能自己主动安装行驶记录仪。

  但这种主动安装行驶记录仪倒却给司机们带来了麻烦,张师傅是滕州市的一名大货车司机,去年11月份在车辆年检前他就主动按山东省的规定安装了一个行驶记录仪。可好景不长,当张师傅去滕州市公安局车管所年检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他安装的行驶记录仪不是上海本安牌的,这不符合枣庄市的规定,必须更换。无奈之下,张师傅只好到车管所重新安装交警部门指定的品牌。因为没有现货,工作人员收了1870元后只给张师傅开了一张收据。你还别说,这钱收了后,虽然张师傅没有安装滕州市公安局车管所指定的行驶记录仪,但是仅凭着这张收据,张师傅竟然顺利地通过了年检。

  你说这样的事情怪还是不怪,本来安装这个仪器是一件好事,是解决交通安全问题的一种仪器,可安装好的不能年检,交了钱,不安装照样能年检,对于这种怪事,你看滕州市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是怎么说的呢?他们说:“交警部门指定的行驶记录仪是由一家公司和枣庄市公安局劳动服务总公司共同代理的。车管所只有看到他们开具的已安装上海本安的行驶记录仪的收据才会给车辆年检。”可对于为什么只准购买上海本安品牌的行驶记录仪,腾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和枣庄市公安局劳动服务总公司互相推诿,不能解答。但我们应该从上海本安仪表系统有限公司的一位业务员的话语中似乎已经看出了这中间的猫腻,你交警不说,这地球人都知道。你看厂家给代理商的价格每台只有880元,可代理商的零售价高达1870元,这么大的利润空间还没有喂饱贪心的交警,他们还从业务员手中拿去一百多元的提成。

  这倒不如说是记录仪的错位,而是交警金钱观的错位。交警为了金钱,他们可以置省政府的红头文件规定(六个品牌的行驶记录仪可以在山东省公开销售)不顾,而错位于行驶记录仪,也就是为了这一千多元钱的利润空间和提成,不顾司机的死活,大把大把的捞钱。

  同时公安部门也是不允许办企业的,这是中央红头文件规定了的,可这家枣庄市公安局劳动服务总公司是从何而来啊,自己的乱罚款还不够,还要开办公司营利吗?交警本来是执行公务,就是执行交通安全的警察,不能涉及于经济,自己只要处理好了这项关系交通命脉和司机安全的大事,共产党会给你发工资的,可以说交警是公安的一种,吃的是皇粮,不可能向企业一样要赚钱,靠企业效益来养活自己和工人。这样说赚钱的倒没有赚钱,不该赚钱的倒还赚了钱,这难道不是一种错位吗?这种错位是金钱观的错位。金钱观的错位,就是人的人生观的错位,对于这样错位,确实是与我们正在构建的和谐社会不相符合。还是那句话,该干啥干啥,交警你指挥好各种车辆,处理好种交通安全,农民就种好自己的地,企业就赚好自己的钱。只有企业赚了钱,才能有效益,有利润有税收,交警的钱才能有保障,农民种好地,交警就会有粮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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