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02 南方新闻网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

  800公里以下由60元降至50元,800公里以上由100元降至80元,1月21日起执行

  本报讯(记者邓恒实习生张静通讯员王小艳范玉杰)在国际油价大幅回落、国内航空煤油价格下调之后,国家将下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

  记者了解到,根据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下发的通知,800公里以下航段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由现行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100元降低到80元。

  调整后的标准自2007年1月21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

  通知明确,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收取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40元。

  2007年1月11日,国际油价降至每桶51.9美元,是2005年6月以来的最低点。发展改革委决定,自1月14日起,将航空煤油价格每吨降低90元。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的收取,是为缓解油价上涨给航空公司带来的成本增支压力。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自2005年8月1日起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后来,随着国际油价的波动,燃油附加的收取标准多次调整。

  记者昨日就此事向深航咨询,深航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关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调整的最新通知。但深航表示,随着近日航空煤油价格每吨下降90元,航空公司燃油成本压力降低,旅客的燃油附加费会相应下调。

  深航表示,航空公司并不以收取燃油附加费盈利,过高的燃油附加费会拉大飞机和其他交通工具的票价差别,不利于航空公司吸引客源。深航表示,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标准会在全国联网系统中统一维护,购票前可以向售票人员咨询。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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