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取父亲14万存款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09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黄志强与黄琦是父女。因妻子去世,去年6月,黄志强被女儿接至家中居住时,将自己持有的银行存款、债券、身份证及房产证等物品,一起带至女儿家中存放。

  期间,女儿向父亲提出,要求分割母亲留下的百余万元现金及汉阳一幢房产。黄志强认为所有财产都是他赚的,与其母无关。父女因此闹上法庭。经调解,黄志强分得了10万元理财资金和21万元存款。

  调解书生效后,去年8月4日,黄琦在没有取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将父亲放在自己家里的理财资金存折、存款存折及身份证等拿走,并取走了存款中的14万元。

  黄志强得知自己的存款被取走14万元后,多次找女儿索要,但其女拒不返还。黄志强一怒之下,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依法院追究女儿侵占罪的刑事责任,判令女儿返还侵占款14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记者秦杰实习生费丽娟王丽君

  [岔个嘴]亲父女,明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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