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太“脱”俗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如今,各种“行为艺术”和裸体半裸体“秀”泛滥街头,且花样翻新、愈搞愈邪,几乎到了让常人难以忍受的地步。

  对此现状,北京市文化局局长降巩民近日表示,将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这些街头“裸秀”和行为艺术加以规范,使其适合于大多数人的审美传统习惯。对这位局长的观点,笔者是赞成的。

  网上有人质疑:“裸不裸,这是我的自由,你凭啥管我?你这样,简直就是扼杀艺术!”看来,这里有得话说,咱暂且来聊聊。

  由于偶然发现兽皮裹身可以御寒,人类的祖先在进化过程中发明了衣服,于是逐渐地,裸体成了一种“非常态”的动作,再出于“裸体”与“性”的某种暧昧勾连,“不宜在公共场合裸体”,也就在文化层面上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然而,毕竟人类裸(半裸)的历史漫长得多,故而虽在服装的包裹下,“裸”的返祖冲动今天还是会不时迸发出来。只不过,对这种冲动,有些人能压抑住,只在有限的空间和对象面前裸一裸;有些人则控制力较差,裸起来时不仅自我欣赏,更恨不得天下人尽围而观之。这可不是笔者妄说,君请看——国外的绿茵场上,不是常有裸体男子蹦进场上、亢奋狂奔的事吗?前几天,纽约地铁“无裤日”,一众乘客穿着花花绿绿的内裤,泰然自若地看报,这也可能反映了人类内心对“半裸”的渴望吧。

  不说国外了,人家文化传统跟咱不一样,有更强烈的“跟大自然融为一体”的冲动;而儒学文化浸润两千年的中国,除了有限的朝代(如唐五代)和有限的范围(如宫廷)外,《满城尽带黄金甲》里酥胸半露明晃晃一大片肉的场景,恐怕并不为社会所容忍,也绝非常态。

  但问题就在于,有些生长于儒文化土壤里的“葱”啊“蒜”啊,淋了点“洋雨点”,道听途说了什么“天体”、什么“人体彩绘”、什么“行为艺术”的名堂,就急不可耐地学将起来。在东方文化上生硬嫁接这些东西,其危害可想而知——很容易搞得“艺术性”失落、“性”成分凸现,最终学得不伦不类、非鹿非马。

  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一大群男“摄影家”,光天化日之下,“长枪短炮”对准一裸体女模特,号称“人体摄影”;某某男性“艺术家”,在年轻美女的裸露身体上挥毫泼墨,美其名曰“女体书法”;某男“诗人”,在朗诵诗歌前,“诗情”洋溢不能自已,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宽衣解带,以“天体”示人;更有“行为艺术家”,不打麻药,用4根铁钩穿背,靠人体皮肤的张力把自己悬挂腾空5分钟,还自称是做出此举的亚洲“第一人”……举凡种种,不是让人哑然失笑,就是让人备感恶心,总之就是“高山流水知音难觅”,让我等常人(正常人)看不出艺术在哪,审美在哪。

  病态的“艺术”情趣,很快就在商家手中发扬光大。商场门口,身材婀娜的模特走秀,台下男女老少人山人海——原来是在推销“情趣内衣”;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身披片纱的“凌波仙子”玉体横陈,美目盼兮——原来是在卖卫浴用品……

  裸,还是不裸,这是个问题;同样,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裸,也是件大事。一切“艺术”,尤其是涉及人体、人心敏感部位的所谓“艺术”,还是请尊重社会风气、文化传统、公众的审美习惯吧,别太“脱”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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