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初装费实施方案已定 广州市物价局称将按程序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3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谭亦芳)连日来,管道煤气初装费究竟何时取消成为困扰新业主们的问题,而广州市物价局和煤气公司对具体的参照合同各有不同的说法。昨天,广州市物价局透露,已有明确的实施意见,将会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昨天下午,记者分别致电广州市煤气公司与广州市物价局。煤气公司表示:要根据开发商和煤气公司合约签订的时间决定是否缴纳初装费,如果是在叫停初装费前签订的,业主就要缴纳初装费。而物价局则表示: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和上周新闻发布会的意见,根据售楼买卖合同的时间判断是否缴费。

  不过物价局同时表示,目前广州已经有了明确的实施意见,将会按程序向社会公布。至于将采用单一气价还是使用两部制收费,目前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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