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前购买机票 燃油附加费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40 南方新闻网

  21日前购买机票燃油附加费不变

  发改委发布降费通知,航信销售系统尚未调整

  本报讯(记者任笑一范玉杰李贞罗宏洋)昨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降低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降低20元,800公里以下降低10元。记者也从航空公司获悉,近日,航空煤油价格有所下降,每吨下降了90元,航空公司燃油成本压力降低,旅客的燃油附加费会在21日相应下调。

  昨日,记者采访了深圳航空公司的有关负责人,他表示,尚未接到发改委的正式通知,但已从网上得知下调的消息。他表示航空公司也希望航油价格下调、燃油附加费降低,过高的燃油附加费对航空公司吸引客源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而南航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南航已收到发改委、民航总局下发的通知,将积极推进新燃油附加费政策的执行。但由于发改委、民航总局下发通知是从本月21日起下调国内机票的燃油附加费,但航信的销售系统尚未进行调整,21日前购票的旅客仍需按政策交付燃油附加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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