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年金制可享税收优惠 相关实施意见本月正式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43 南方日报

  政府公报

  本报讯(记者/薛亮)记者昨日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企业年金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本月正式实施。企业年金制度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由企业采取自愿原则建立,员工缴纳了企业年金,只能到退休的时候才能领取。

  《意见》指出,可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必须符合3个条件:即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未拖欠缴费、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并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企业年金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试用期满的员工。此外,企业化管理、经费自筹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于经费自筹的人员以及外地驻深企业,也可建立企业年金。

  按照要求,企业年金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参加年金员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员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参加年金员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6。企业年金实行封闭式管理,即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可从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提取企业年金。

  由于企业年金关系到员工切身利益和企业发展,《意见》特别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并对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其中企业缴费在企业参加年金员工上年度工资总额6%以内的部分,可从经营成本中列支,超过6%的部分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列支;员工个人缴费的部分在本人税后工资、薪金中负担。

  解疑

  企业年金非强制实行员工退休后方可领取

  《意见》正式出台后,不少市民纷纷打电话咨询相关问题,其中是否所有企业都可建立企业年金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性养老金计划,是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与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强制实行不同的是,企业年金的建立是自愿和有条件的,只有符合“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才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员工退休后才可提取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能否随时取出呢?有市民提出这样的疑问。对此,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企业年金实行封闭式管理,即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从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提取企业年金,如果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则不能提前提取。

  图:

  员工缴纳了企业年金,到退休时可以领到两份养老金。朱丹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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