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抓贼受伤算工伤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44 南方日报

  民生快报

  0755-83266969

  13714056003

  王先生:我是一名保安员,现在在观澜某工厂工作。昨晚,我在值班的时候发现有盗贼入厂偷东西,便准备抓拿。最终抓获了那名盗贼并送到了派出所。但我的头部也在抓捕中被小偷给打伤了,事后同事把我送到医院,缝了十几针,想问下,这种情况我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王先生的情况属于上面所列举的第三种情形,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

  薛亮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