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禽市场要轮休消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54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省农业厅近日转发农业部下发的《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要求活禽专业批发市场离水源保护区,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等人口密集区,活禽经营市场轮流休市进行清洗消毒。

  《办法》要求,活禽专业批发市场应距离养殖场3公里以上。城市农贸市场活禽经营区域要与其他产品的经营区域分开,有独立的出入口;活禽宰杀区域相对封闭,活禽销售区、宰杀加工区与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设有排风及照明装置,地面设下水明沟,墙面铺设瓷砖,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冲水龙头和消毒设施;配备固定禽笼,禽笼底部应距离地面15厘米以上;市场内活禽经营者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来源、名称、数量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应记录销售的禽类及禽类产品名称、流向、时间、数量等内容;应在经营地点公示活禽产地和检疫证明等,检疫证明应保存六个月以上;每天收市后对禽类存放、宰杀、销售摊位等场所和笼具、宰杀器具等用具进行清洗。

  活禽经营市场应按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轮流休市或安排市场内区域轮休。在轮休期间,对活禽经营场所、活禽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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