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思政教师"专用道" 高校辅导员也能评教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0:1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8日电据解放日报报道,17日举行的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推进会传出信息:近日出台的《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首次为从事学生思政工作的一线教师划出了职业发展“专用道”,当辅导员也能评教授。

  思政教育也是一门学问。然而,以往大部分高校辅导员及其他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却无法像专业教师一样,获得独立的职务聘任,多数人感到职业发展遇到“天花板”,成为人才流失的潜在因素之一。首次颁布的《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让专职辅导员等思政教师有了当教授的“奔头”。

  《办法》提出:包括专职辅导员、校内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在内的高校在岗专职思政教师,均可根据工作实际、科研能力,以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基本年限,获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务。高校应根据专职学生思政教师编制总数,按照不低于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平均结构比例,合理设置学生思政教师职务岗位的结构比例。同时,高校学生思政教师高级职务岗位应单独设置,不得用于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办法》规定,获聘“教授”职务的条件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从事学生工作年限累计8年以上,若具备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者需累计5年以上,具备其他专业博士学位者需累计6年以上;工作实绩方面,需具有丰富的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成绩突出,如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省市级以上教育主管等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2次以上,个人累计获得校内年度考核“优秀”3次以上等。该办法还明确:鼓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与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教师间正常的职务流动。(徐敏、彭德倩、杨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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