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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六旬老翁冒充领导诈骗钱财 法院判入狱一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1:5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宁1月18日电(纪娜 王刚)广西南宁六旬老翁雷鸣谎称自己是市委退休干部,可以代办廉租房居住资格及帮助调动工作,骗取他人钱财共计16600元。近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雷鸣以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1000元,并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高中文化的雷鸣今年66岁,2004年6月至2005年8月期间,雷鸣对被害人颜某谎称自己是南宁市市委退休干部,认识南宁市房产局的“陈局长”,能通过“陈局长”办理享受南宁市廉租房居住资格,骗取信任后,以需请房产局领导吃饭、给手续费等为由,骗取了颜某的7500元。雷鸣将骗得的赃款全部挥霍。期间,雷鸣分二次退还了3000元给颜某。此外,雷鸣还对被害人覃某二人谎称自己认识南宁市园林局的领导,可帮调动工作,需送领导红包为由,骗取了二人共计9100元。被告人雷鸣将骗得的赃款全部挥霍。两起诈骗数额总计为166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雷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鉴于雷鸣因涉嫌第一起诈骗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第二起诈骗的事实经过,属如实供述同种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