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干部“小违纪”谁去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2:00 光明网
倪洋军

  调查办案、惩治腐败分子是政绩,通过加大教育和监督力度,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也是政绩。现在不少腐败案件一经查实,往往就是大案要案。要建立有效机制,从权、钱、人等易于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入手,真正做到干部小违纪的时候就能及时发现,就有人管、有人抓。(2007年1月12日中国共产党新闻转自人民网—《人民日报》)

  这是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近日在江苏省纪委调研会上所说的一番话。他的这番话,与胡锦涛总书记日前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重要讲话是一脉相承的,并再一次地阐明了“防”腐胜于“惩”腐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中央惩治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一大批腐败分子浮出水面,成为了“阶下囚”,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特别是去年以来,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原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原国家统计局局长邱小华,原江苏人大常委会主任、南京市委书记王武龙,原安徽市委副书记王昭耀,原上海市委书记、市长陈良宇等一批高官落马,令广大人民群众拍手称快的同时,也让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到了党员干部腐败的严重性和极端危害性。连如此高层的领导干部都能腐败,那么下面的那些小娄娄们又将会是一个怎样的状况呢?

  司法办案中有一条“放长线钓大鱼”的经验。但是,反腐败为什么一定要等把小鱼养大了再抓呢?孰不知,被抓的毕竟是少数,或者说是撞到枪口上的“笨蛋”,而那些漏网之鱼是心惊胆颤还是继续在腐败,恐怕只有“鱼儿”自己知道。长期的反腐实践已经不至一次地证明了,“前腐后继”还是大有人在的。为什么会如此,恐怕还是与我们党组织的及时教育提醒和监督管理不够,有着不无直接的关系。“敲山震虎”,对于那些已经耳朵失聪的“贪官”,是不起作用的。一些被抓的贪官常常会在办案人员面前大声喊冤,“比我更贪的人多得是,为什么偏偏抓我?”所以,不能以为抓了几个大贪官,就可以高枕无忧,反腐倡廉的路还很长、很艰巨。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环境下,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往往会被一些单位和部门放在相对次要的位置。反腐败工作,目前查处制度比较健全,但是预防制度还不够完善,或者说制度执行的不够。长期以来,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常常流于形式的比较多,甚至有些党员领导干部摆明了就是在将程序当摆设“走过场”。虽然一些地方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考核制度,但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天教育培训的“会”都没参加,而其到年底或者到“提拔”的时候照样有“符合要求”的教育培训的积分;还有的地方干部监督的文件是一份接着一份,经验是一篇接着一篇,而很多领导干部还是腐败着那个腐败,堕落着那个堕落。这也从一个侧面暴露了,目前党内走过场、搞形式现象是多么的普遍而可怕!

  干部教育和监督的手段确实要创新,但是更要在“力度”上加强,不能以为有了完善的制度,就一定会有好的效果。对干部出现小违纪的时候,谁去及时发现和提醒,是个关键;当干部监督出现偏差的时候,谁去整改和纠正,也是个关键。因为工作是要人去做的,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不是放在嘴上的,而是要落实在行动上的,千万不能出现道理一说都懂,而问题照犯的“尴尬”局面。

  干部“小违纪”谁去管?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己心里。只有这个问题解决了,“党员干部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才不会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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