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试行单病种限价 49个病种治疗费最高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3:50 中国新闻网

  从今年2月1日起,广西对扁桃体切除术、正常分娩(单胎顺产接生)、阑尾炎切除术(单纯性)、急性肠炎等49个病种的治疗总费用,在部分医院试行最高限价。凡是选择单病种限价治疗的患者,治愈出院费用未达限价的,按实际治疗费用结算;实际费用超过限价的,按最高限价结算。

  1月17日,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试行单病种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今年2月1日起,一年时间内,在桂林南溪山医院、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桂林市人民医院、北海市人民医院、桂平市人民医院、容县人民医院7家医院进行单病种限价试点。试点医院的49种单病种实行全区统一最高限价(见附表)。各试点医院可在最高限价内,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价格。本通知下发前个别已自行开展单病种限价的医疗机构,其价格低于全区统一最高限价的,仍维持现行价格执行。

  据介绍,单病种限价是指对无合并病症的单一病种患者,从确诊入院,经检查治疗、用药、手术到治愈出院整个过程,限定最高医疗费用。试行单病种限价,就是要推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逐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限价之后,什么病最多要花多少钱,患者一眼就可以看明白。比如生孩子,在未限价前,剖宫产花上7000元、顺产3000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单病种限价后,剔除婴儿费用,剖宫产在二级医疗机构只用花上288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也只用花3200元;顺产则更便宜了,在二级医院只要花900元,三级医院花1000元。(南国早报/肖世艳 伍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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