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年内有望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4:29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胡晓晶)在长达4年的征求意见和修订后,与车主权益紧密相关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今年年内有望出台。

  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日前透露,汽车“三包”规定(草案)的意见征求工作已近尾声,各方在许多关键问题上已基本达成一致,汽车“三包”正式规定将尽快颁布并实施。由此,汽车作为大件特殊商品有望在年内纳入“三包”(即包修、包换和包退)的范畴。

  汽车“三包”规定迟迟难以出台,根本原因在于车厂与车主之间的权益之争,其中来自汽车厂家的压力是汽车“三包”出台的最大障碍。数据显示:2002年至2005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汽车消费者投诉23706件,其中2002年受理3919件,到2005年,这个数字猛增至6698件。长期以来,国内汽车产品质量纠纷大多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裁定,但因为举证难、鉴定难和索赔难,大多数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显得势单力薄。

  据悉,为汽车“三包”提供必要依据的《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条例》也在加紧草拟中,其内容与美国的《柠檬法》有类似之处。美国人把毛病百出、一修再修的问题汽车称为“柠檬车”,《柠檬法》是一部保障汽车购买人权益的法律,如果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在质量担保期内有缺陷、并且在合理的尝试次数后制造商仍未能修好汽车,那么消费者就有资格要求厂商给予换车、货币赔偿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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