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1月21日起下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4:29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金志刚杨丽琼)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从2007年1月21日起(以出票时间为准)开始下调,其中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100元降低到80元。这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继去年连续2次上调后的第一次下调。

  随航油价格下调而下调

  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联合下发了通知,适当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

  通知明确,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

  国际航线已下调附加费

  据国内最大的电子客票代理机构游易航空旅行网新闻发言人王一力介绍,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开始缓慢回落,国际航线航油价格一般与国际油价联动,因此航空公司开始在部分国际航线上调低燃油附加费。此前国航、南航、东航、国泰、港龙等多家往返内地与香港的企业已经下调航班燃油附加费。1月初开始,执飞中日航线的多家航空公司也下调了日本航线的燃油附加费。

  2006年4月10日和9月1日,国家曾两次上调国内航线机票燃油附加费。这次下调燃油附加费选择在1月21日春节前执行,将给广大航空乘客带来优惠。

  航空燃油附加费回顾

  ■2000年-2003年我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都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

  ■2004年,民航总局颁布机票价格改革方案,规定航空公司可以将机票基准价上浮25%,并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

  ■2005年8月1日开始,燃油附加费复征,800公里以下20元,800公里以上40元。并规定2005年12月31日前停收;

  ■2005年12月,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再次批准了航空公司的申请,允许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期限延长至2006年的3月31日;

  ■2006年4月10日,国内机票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提高50%,800公里以下的从20元提高至30元;800公里以上的从40元提高至60元;

  ■2006年9月1日起,我国再次提高航线燃油附加费,提高幅度为30元至40元。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