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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6:28 南方新闻网
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 元旦起实施,市民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本报讯(记者任波通讯员冼智前)元旦开始,中山市民不用再交每本1.5元的计划生育服务证费,与这项费用一起取消的还有包括高校毕业生教育培养费等其它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次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到物价、劳动、计生、卫生等多个部门,其中能使市民普遍受益的收费项目主要由每本1.5元的计划生育服务证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交费卡工本费、职工劳动手册费以及高校毕业生教育培养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单位须到市物价局注销或更改《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市民如发现有关单位仍在继续收取此类费用,可向市物价部门举报投诉。 取消的11项收费项目表 收费项目收费部门 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费物价部门 计划生育服务证费计生部门 职工劳动手册费劳动部门 统计单位登记证费统计部门 公务员任命文本费人事部门 新盐田开发建设补偿费经贸部门 食品企业开业卫生审查费卫生部门 劳动安全卫生合格证费卫生部门 高校毕业生教育培养费教育部门 个体工商和私营企业交费卡工本费工商部门 公有资产产权登记费国资委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