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最后的敬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9:16 海峡网-厦门晚报

  一位老太太自杀了,留下一张纸条:“我身患癌症,此次是自杀,与他人无关,就不要麻烦法医了。”(昨日厦门晚报)

  对于轻生者,我向来极其藐视。我认为一个人最根本的追求莫过于好好活着。几天前,一位在读研究生的小师妹与我争论不休;她总认为人既然有生存权,也就有选择自杀的权利,自杀不过是行使最后一个正当权利而已。而我则认为,无论如何,人类不能选择自杀更不能肯定自杀行为!轻生者的生命也将变得一文不值!

  但是今天,我知道我错了,我因为这位老太太而感动。因为我忘记了有一种病痛叫绝症,我忘记了有一种忍受叫煎熬。当一个人患上绝症时,已是万念俱灰了,也许他们惟有的希望就是解脱!但笔者困惑的是,老人家何以要以此孤独的方式结束生命,而不能选择光明地、幸福地离开呢?

  几年前,荷兰议会通过“安乐死”法案,此后,比利时也将安乐死合法化,英国也曾批准一重病者安乐死……这些事件曾在理论界、医学界、法学界和百姓中引发热烈的讨论。北京一项调查表明,64.6%的北京人愿意选择安乐死,超过八成的人认同安乐死,只有5%的人旗帜鲜明地反对并认为应绝对禁止实施安乐死。

  关于安乐死,社会上的争论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安乐死”一方面是尊重病人的权利,给予病人尊严死去的自主权;另一方面也是节约有限的卫生资源,对病人、家属和社会均有利。但另外一方面,也可能被利用为谋杀手段。因此真正实施起来很困难。这位老太太的做法未必妥当,但能想到死后“可能连累警察、法医与其他人”;在老人做出艰难抉择的时刻却仍然想到了身后事,与选择把“活路”留给别人的英雄一样,留给人们带泪的感动!一句“不要麻烦法医”,让我们看到老太太的从容与豁达,与时下一些因琐事而产生轻生念头的人来比,一些为蝇头小利而争得你死我活的人来相比,老太太赢得生命最后的敬意。

  方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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