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不高”理应减免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9:16 海峡网-厦门晚报

  《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再次做出重大调整:收费站排队免费放行从400米缩短为200米,而且无论大雾、冰雪等原因或者收费站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拥挤、堵塞。对于这个调整,车主们拍手叫好。(今日厦门晚报)

  人们之所以选择高速公路,就是看中了它全封闭的行车环境和较高的速度。因为高速公路自身管理的原因,让汽车在高速路出口排长队,白白浪费了人家的时间不说,怎能还按照原来的标准收费呢?

  对于这个连3岁小孩都明白的道理,有些高速公路管理者就是不懂:高速公路堵车,收费一分不少;路面破损影响汽车通行,高速公路变成低速公路,甚至连普通公路都不如,通行费还得缴。如此理不直气却壮的行为,由于高速公路的垄断地位,车主只得忍气吞声当“冤大头”。

  事实上,车主到高速公路上行驶并交过路费,与高速公路的经营者形成了公路服务合同关系。作为经营者,理应履行服务者应尽的义务,保证所有通行车辆畅通。该开10个窗口收费的,为了节省人力只开5个窗口,或者电脑罢工导致不能收费,都应该属于收费站的责任,过失在自身,损害了车主可以合理期望获得的高速通行的权益,理所当然要免费放行,以维护车主的合法权益。

  其实,以往江苏省就有“收费站拥堵不收费”的先例。去年5月1日,禄口机场主线收费站排队过站的车子绵延2.5公里,大家为了挤着进入收费站纷纷变道,先后引发了6起追尾事故。最后,机场高速公路和收费站协商,结果“停止收费,免费通行15分钟!”

  程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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