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当众猥亵14名小学女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23:33 华夏时报

  ■上课时抱起学生并抚摸她们的隐私部位

  ■法院判其有期徒刑6年 判决现已生效

  本报记者 彭信琼 实习生 鞠晓波报道 门头沟一小学教师祁某,多次在教室猥亵14名女生。记者昨天获悉,北京一中院以猥亵儿童罪,终审判处祁某有期徒刑6年。

  数名学生家长

  连夜联合报案

  2006年4月至6月间,祁某在育园小学综合楼三楼计算机教室内,趁教学之机,多次当众抚摸该校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的敏感部位。其中一名女学生小雪被猥亵后,于去年6月23日对母亲说:“电脑老师是个流氓老师。”小雪的妈妈感到事情不简单,仔细询问了女儿后得知,该祁姓老师上课时总摸小雪和其他女同学,小雪的妈妈立刻给其他几名同学的家长打了电话。这些家长也向孩子求证了此事,一些孩子向家长反映,祁某就是坐在教室的座位上,抱起学生,隔着衣服抚摸学生的隐私部位。当天晚上,家长们联合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被告律师庭上称

  教室内不算猥亵

  在案件审理阶段,让学生家长气愤的是,虽然被告祁某对其犯罪行为并无异议,但其辩护律师竟然提出“教室不是公共场所,祁某并非当众猥亵”。

  针对祁某的辩护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一审法院认为,祁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教室内有人数众多的学生,其行为,有被猥亵学生们的陈述证实,因此其辩护意见不能成立。祁某身为人民教师,明知女学生们都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却当众实施猥亵,侵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法院经查,祁某多次利用教学之机,在教室内公然抚摸了班上14名女生的阴部、胸部等隐私部位的事实成立,一审法院判处祁某有期徒刑6年后,祁某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

  但就在市一中院审理此案过程中,祁某又出人意料地申请撤回上诉,随后,市一中院终审裁定准许其撤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目前,对祁某作出的6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已经生效。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