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B超”是引起人口比例失调的罪魁祸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0:14 红网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力在今天出版的《人民日报》上撰文称,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较正常,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持续偏高,逐渐偏离103—107正常值,1981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47,1990年“四普”为111.3,2000年“五普”为116.9,2005年1%抽样调查为118.58,个别省份甚至超过130,迄今没有逆转迹象(据1月18日《人民日报》)。

  马主任对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违背生理规律和自然平衡法则的原因作了深入分析,他认为,深层原因是父系继承和女儿外嫁的隐性制度,根本原因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直接原因是B超的普及。

  我认为,马主任对人口性别比失调深层原因和根本原因的分析判断是非常准确到位的,但对其“直接原因说”我不敢苟同。我个人认为,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直接原因归结为“B超的普及”,有失偏颇,不理性也很不公正。所谓直接原因,无非就是与出现的问题联系得最紧密的因素。必须承认,在一些地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现象屡禁不止,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调,B超确实是提供了技术支持,但它也只是辅助手段,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与B超的普及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究其直接原因应该非相关部门对操作人员和技术设备管控不力莫属,设备无罪,人有过错。设备是死的,人则是活的。毕竟,再先进的技术设备也得由人来操控,直接原因还是在于具体操作人员,在于他们循私枉法的腐败行为,医疗腐败不除,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难止。可见,如果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直接原因是“B超的普及”,那纯属“肚子疼埋怨灶王爷”,“求子拜关帝——找错了庙”。更重要的是,用技术原因掩盖人为因素,是一种责任逃脱,无助于有效遏制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堕胎问题,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化也将是一句空话。

  事实上,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直接原因归咎于“B超的普及”,恰恰就是“科技悲观主义”的典型反映。如今,总是有一些人认为现时代所有的负面问题都是科技所导致,主张废除科技,回归自然,这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人们应当看到,虽然科学技术革命是社会动力体系中的一种重要动力,但它并不是唯一、根本的动力,而是受着各种社会条件制约着的。我们必须明确,科学技术的本质是客观的,科技所发挥的作用以及所导致的后果,都是人在使用这科学技术所取得或所导致。因此,人们在使用科学技术的时候,要在正确地价值观念的引导下使用,使科学技术造福于人类,而不是加害于人类。

  从历史发展的视角看,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大体可以划分为轻视科学技术、积极运用科学技术和自觉控制科学技术等三个阶段。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特点紧密相联系,以当代新兴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内在联系为基石,当前科学技术正在从工具价值理性走向道德价值理性。提升B超设备道德价值理性的进路关键在于,提高其操作者的公共良心和职业道德责任感,强化对他们的外部伦理约束和自我道德限制,使先进设备不再成为践踏社会法律和伦理道德的工具。

  如同治病须对症一样,解决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必须加大依法严厉打击的力度,在治理操作人员非法使用B超上下功夫。因此说,中国人口大省河南出台的《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具有积极意义。

稿源:红网 作者:徐云鹏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