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筑起“绿色屏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0: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检察公安携手打击涉林犯罪

  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的江西省彭泽县,原有林地面积102万亩,活立木蓄积量277.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5.4%。但由于部分人企图靠山吃山,该县涉林犯罪曾一度猖獗,森林植被遭受严重破坏,原先郁郁葱葱的山头因人为盗砍滥伐而变得光秃荒凉。

  彭泽县检察院与县森林公安机关携手,形成打击涉林犯罪的衔接与互补格局,为林区筑起了一道“绿色屏障”。2005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林刑事犯罪案件16件18人,并从中发现林业主管人员渎职犯罪线索5件,立案侦查3件3人,有效遏制了涉林犯罪的高发态势,山场、林区又重新披上了喜人的绿装。林业部门的资料显示,目前该县生态林面积已达9.7万余亩,经济林2939亩,生态林比例高达97%,实现了林业经济与生态平衡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信息共享,让涉林犯罪分子无所遁形

  根据多年查办涉林犯罪的经验,该院总结出这样一条发案规律,即重大涉林犯罪案件背后一般都隐藏着林业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二者相互交织,牵此动彼。因此在2006年初,该院就和彭泽县森林公安机关通过协商取得共识:一是检、警双方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信息;二是任何一方在查处涉林案件时,都应当在立案后12小时内将情况通报对方;三是建立涉林犯罪嫌疑人案件处理信息数据库。此举有效实现了检、警两家对涉林刑事案件的信息资源共享。当年该院就查办了林业工作人员渎职案件2件2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

  2006年11月,该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了刘某涉嫌滥伐林木案。刘某2005年4月买下该县李角尖山场经营权后,于2006年1月至10月期间,在没有办理任何林木采伐许可证手续的情况下,多次雇用工人对山场进行无证砍伐,立木蓄积达769立方米。森林公安机关对刘某立案后及时向彭泽县检察院通报了案件信息。该院经详细了解,初步判断这一特大涉林犯罪的发生与林业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渎职行为密不可分,于是迅速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该县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站长胡某展开了秘密初查,结果查清胡某在任林业工作站站长期间,不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刘某无证滥伐,造成直接损失达30余万元,其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犯罪。2006年11月15日,该院对胡某正式立案侦查。

  形成合力,不让涉林犯罪分子逃脱制裁

  在积极查办涉林渎职犯罪案件过程中,该院也主动向森林公安机关反馈信息,形成打击合力,力争不让一个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分子逃脱法网。

  在侦查林业工作站原站长阳某涉嫌滥用职权一案时,该院查明阳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于2003年8月在伙同他人经营其辖区内的山场时,利用职权违规办理40立方米自用材采伐指标,造成他人滥伐立木蓄积61.3立方米的严重后果。因为阳某滥用职权的主观要件是为本人滥伐林木谋取私利,构成牵连犯,依法只能认定为滥伐林木一罪,于是该院将阳某一案及时移送给森林公安机关并案处理,最终阳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

  引导取证,确保涉林案件诉得出、判得了

  该院在与森林公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涉林案件分析会上,通过案前适时引导、案中同步引导、案后延伸引导的多环节、全方位引导取证机制,帮助公安侦查人员把好证据关、事实关,最终确保涉林刑事案件诉得出、判得了,并为下一步查处林业主管人员渎职犯罪夯实证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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