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盐亭:一农民玩忽职守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0: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陶庆 特约记者刘德华) 日前,四川省盐亭县一农民因玩忽职守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李革兴是盐亭县农民。两年前,盐亭县政府经推荐选拔,委任他为两河镇东亭村、香山村等3个村的护林员。去年10月上旬,李革兴不严格履行职责,致使村民邓强盛滥伐林木105立方米(蓄积),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李革兴虽是农民,但他受政府委任担任护林员,属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陶庆 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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