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警惕“缓发毕业证”造成的恶性循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1:38 四川在线

  由于没钱交学费,王金龙的毕业证被他的母校成都理工大学“缓发”了,因此,王金龙无法满足任何一家用人单位要求的“带着毕业证来签合同”。在这个把文凭当作“敲门砖”的时代,他无法换得用人单位的理解,只能停留在合同之前——3个月试用期的阶段。 于是,王金龙把自己的母校告上了法庭。

  而据四川《华西都市报》报道,2005年,在四川的68所高校中,因拖欠学校学费而没有拿到毕业证的学生“在万人以上”。 (《中国青年报》2007年1月17日)

  不久前,有媒体做了一个题目为“毕业了,你还会对母校有感情吗?”的调查,不少受访学生都表示对母校没有太多印象,甚至只认为自己与母校“只是一场交易”而已。对于“交易”一说,笔者不敢完全苟同,但是从中看出的学校和学生的关系,却值得每个人深思。

  现在的大学,由于扩招严重,学费高涨,缓交学费的学生很多。学费问题也自然而然地成了学校和学生间的主要矛盾。学生抱怨学费过高,并且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回报;学校则抱怨学生欠费的大多,并且还有部分的学生学费不交,毕业之后毕业证不要,一走了之。于是,学校各种各样 “威胁”学生的办法呼之欲出:不交清学费者,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辩答,不得领学位证,不得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这些都成了学校面对欠费者的最后“杀手锏”。

  学校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而作出的“预防措施”本说无可指责。但是不交清学费者一律“杀无赦”的办法,却不见得是最好的办法,这样只能导致学生和学校的关系更紧张,更不和谐。须知道,有很多的贫困生是真正交不起学费的。倘若交不清学费就不发毕业证,势必会形成一个“交不起学费—缓发毕业证—再交不起学费—拿不到毕业证—收不到学费“的恶性循环。

  是人都可以理解,在中国目前这个“只认文凭不认人”的畸形就业市场中,没有毕业文凭根本就找不到工作,况且现在就业市场竞争又如此激烈。没有文凭去找工作,简直就是“竹篮打水”(除非你特别优秀)。找不到工作,赚不到钱,学校叫学生来拿什么交学费呢?到头来弄得 “两败俱伤”,谁也得不到好处。

  缓解学校和学生的学费和毕业证矛盾。我们要的不是两败俱伤,而是两全其美。笔者以为,学校和没交清学费的学生应该在“学费”和“毕业证”之外签订一个协约,就如同学生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一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学校规定在学生毕业之后就获得毕业证,而学生则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交清学费,当有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则按照正常的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如此,学生才能在毕业之后按时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找到适合的工作,才能有能力交清学费,也就避免了因 “缓发”毕业证而造成的恶性循环。否则,双方都没有实际的利益可图。学校扣押着学生的毕业证,既不能当饭吃,也抵押不了没交清的学费。

  当然,作为大学生,也应该具备基本的道德规范,遵循基本的诚信原则,履行自己应有的责任。非不得已,不要恶意拖欠学费。否则,不但给自己带来毁誉,也给你的师弟师妹们造成影响。和谐的校园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发展我国教育的应有之义。谨希望以后那些“学生状告母校”、“母校逼学生”的事情尽量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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