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检察英烈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1:47 正义网-检察日报

  贾春旺在高检院首次向因公牺牲检察官家属发放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仪式上强调

  学习检察英烈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本报北京1月18日电(记者徐盈雁 实习生李若昕)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仪式,首次向因公牺牲检察官家属发放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伴随着一句句贴心的问候,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春旺给8位因公牺牲检察官家属代表一一送上了特别补助金、特别慰问金和证书。

  贾春旺检察长首先代表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向检察英烈家属表达了新年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他强调,检察英烈是全国检察官的优秀代表。他们有的面对歹徒的威胁恐吓,正义凛然,毫不退缩,坚持原则,秉公办案,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有的不畏疾病,忘我工作,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倒在了工作岗位上;有的恪尽职守,顽强拼搏,鞠躬尽瘁,牺牲在抓逃和提讯犯罪嫌疑人的路上。检察英烈的言行和精神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共和国检察官坚定的理想信念、崇高的精神追求、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检察英烈的成长,是党和人民培养的结果,是他们自身努力的结果,也是家属们支持的结果。

  贾春旺检察长号召,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向检察英烈们学习,继承他们的遗志,发扬他们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高检院和地方各级检察机关要对检察英烈家属的冷暖时刻挂记在心,要进一步加强优抚工作,积极妥善地解决好检察英烈家属的实际困难,切实把党和政府对检察英烈家属的优待政策落到实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副检察长胡克惠出席了仪式。政治部主任张常韧主持仪式。

  3名因公牺牲检察官家属代表在仪式上作了发言。他们表示一定要将各级党委、政府及检察机关领导的关心和厚爱转化为工作和生活的动力,努力完成检察英烈未尽的遗志。

  据悉,去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因公牺牲法官、检察官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管理暂行规定》,由中央财政设立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专款,专项用于因公牺牲检察官、法官家属的生活补助。从2006年起,对2006年1月1日(含)以后因公牺牲的法官、检察官的家属,一次性发放特别补助金10万元,其中,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一次性增发特别补助金10万元;对1983年1月1日(含)至2005年12月31日(含)因公牺牲法官、检察官的家属,每年发放特别慰问金5000元,连续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

  (图为贾春旺检察长亲切接见因公牺牲检察官家属代表。本报记者肖杰摄)

徐盈雁 李若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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