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工资“废卡”中取走别人1.7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1:47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陆勤俭) 上海的陆女士病休在家两年多,一次也没有去银行领过工资卡里的钱,可近日她丈夫拿着她的工资存折到银行领钱时,却吃惊地发现账户里只有2.57元,陆女士随即向警方报案。1月12日,犯罪嫌疑人韩尚海被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批准逮捕。案件侦查表明,陆女士工资账户对应着两张卡,一张是一直在陆女士手上的存折,另一张是被公司当做废卡扔掉的信用卡。结果此信用卡落到了韩尚海手中。两年来,韩尚海凭着这张“废卡”,先后从ATM机上提走现金共1.77万元。

  现年28岁的韩尚海是河南省沈丘县农民,2001年经老乡介绍,他进了陆女士所在的注塑成型有限公司工作,不久后认识了同在该公司工作的老乡韩笑炎。一天,韩笑炎把三个信封给了韩尚海,并说:“你去银行的ATM机上试试这些卡。”韩尚海见三个信封上都写着姓名,信封口均已开启,里面均有信用卡和一张密码条。这其中,有一封就是陆女士的。

  2004年5月8日下午,韩尚海在一家工商银行ATM机前,拿出陆女士的信用卡,输入密码后,发现卡里竟有人民币6000多元,他欣喜若狂,当天就分三次提取了人民币4000元,然后又试了另两张卡,发现卡上没钱,就顺手扔掉了。此后,韩尚海从陆女士的信用卡中陆续取走现金共1.3万余元。

  办案人员了解到,该公司自2003年开始实行工资卡制度,为每个员工办理了银行如意套卡,其中工资信用卡可以在银行ATM机上取款和购物刷卡消费,工资存折只能到银行柜台填写清单取款,两者套用一个账户。每张卡初办时,都会连同初始密码条一起用密闭信封装好,发给员工。由于银行办卡程序上的原因,该公司往往先为员工办存折,后办信用卡。陆女士病休之前拿到的只是存折。2004年4月的一天,韩笑炎在听到韩尚海说不会使用工资卡取现金后,随手拿出平时捡到的三封装着信用卡的信封交给韩尚海,其本意只是想让韩尚海持“废卡”去学用,没想到其中就有公司后来给陆女士补办的信用卡。

  检察官点评:

  刑法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钱财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韩尚海明知工资卡是他人的,却肆无忌惮地提取卡里的现金,这是一种犯罪行为。本案中公司人员擅自处理“废卡”的方式,说明了公司工资卡管理的混乱。工资卡上有持卡人的姓名和卡号,银行对这些卡也都作了备案,即使持卡人离开了公司,公司也无权处理这些“废卡”,应该把这些卡寄给持卡人。如果找不到持卡人的联系方式,应当把这些“无主”的卡存放起来,日后再通过银行注销工资卡备案,或统一销毁。

陆勤俭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