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代发低保金不得收服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2:38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赵王月)昨天,民政部联合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发了《关于免收代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费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减免相关费用做出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要免收账户服务费。各地银行及邮政储蓄机构等金融网点受民政部门委托,向城乡特殊困难群众代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社会救助资金时,其低保金专用存折账户一律免收开户费、工本费、小额账户服务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同时免收民政部门的委托代发费、手续费。《通知》还明确,要免收查询、挂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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