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止商家乱用谐音词 “与食俱进”不能写进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3:17 大河网-河南商报

  商报讯诸如“百衣百顺”、“食全食美”这样在广告中故意使用错别字或用谐音乱改成语的现象,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一律不予核准登记。昨日,记者获悉,针对北京市人大代表张毅在2006年“两会”期间提出的“尊重汉字、尊重母语”的建议,有关部门日前进行了回复。

  张毅在调查中发现,从“博大‘晶’深”到“大智若‘娱’”,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都存在滥用汉字打广告的现象。而已经简化到令人费解的网络语言,却被众多“QQ”一族当成时尚。张毅认为:“维护民族文化的尊严,体现在文字上就是对汉字的尊重!”

  针对目前社会上各类广告中存在的故意使用错别字或用谐音乱改成语的现象,北京市工商行政和市政管理部门坦言,由于一些广告制作商片面追求商业利益,不规范广告用字仍然存在。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有不良文化倾向的广告予以拆除。

  同时严格审批制度,对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或变造的谐音组成的词,如“百衣百顺”、“与食俱进”、“食全食美”一律不予核准登记。对“大东亚”等含有殖民色彩、伤害民族感情的不予核准。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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