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三部门联手行动 专查拖欠农民工工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4:2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裴睿) 记者昨日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该厅将会同省建设厅、省总工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我省部分市、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省劳动保障厅要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从即日起至1月28日期间,实行 24小时值班,受理举报投诉,确保举报投诉和工作联系畅通。对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拖欠农 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逾期不补发的,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还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对历史上曾经发生过拖欠工资再次拖欠的,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严肃处理;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执行。

  省劳动保障厅还要求对不按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 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对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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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解给了工钱 法院查无实据

  武侯区法院昨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23位农民工劳务费

  “我们已经把劳务费付给了包工头,为什么还要付钱?”当23位农民工把拖欠工资的建筑公司告上法庭时,建筑公司还在振振有词地辩解。昨日,武侯区法院作出判决,建筑公司的辩解查无实据,判令其支付拖欠23位农民工的劳务费2万余元。拿到判决书,农民工们都开心地笑了。

  辛苦劳作3月 建筑公司欠薪

  去年3月,蓬溪县福禄乡桂阳村的王新(化名)来蓉打工。此时,四川省天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工公司)在青龙场荆竹村进行拆迁。因拆迁工地有大片的地坪需要整治,于是,天工公司与王新达成口头协议。协议约定采用计件制支付劳务费。

  此后,王新带着23位农民工开始了夜以继日的紧张施工。3个月后工程完工。可天工公司一直拖欠工资。经多次催促,去年9月4日,天工公司项目经理张仲明才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了农民工们完成的工作量,总计应付款3万余元。

  王新说,天工公司仅仅支付了7717元。眼看春节临近,他们只得向武侯区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剩余的劳务费2.2万余元。

  被告代理辩解 想赖民工工钱

  通过“讨薪绿色通道”,该案很快进入审判程序。今年1月11日,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庭上,王新出示了张仲明书写的验收结算单1张。可是,结算单上没有署名,也未加盖公司印章,上面显示,农民工们的劳务费总额为3万余元。

  被告代理人辩解说,工程并没有承包给王新等人,而是承包给了包工头唐某。被告还说,已经将农民工们的劳务费全部付给唐某,既然已经支付了劳务费,就不应该再支付。而且,王新组织施工的地坪存在开裂、积水等现象,质量没有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据此,该公司请求法院驳回农民工们的诉讼请求。

  为农民工撑腰 欠薪公司败诉

  经审理,法院认定天工公司所谓包工头唐某领走劳务费的辩解查无实据,不予采信。

  法院还认为,因农民工们处于弱势地位,且欠缺相应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导致结算单上无署名也无公司印章。同时,因农民工们不具有相应资质,导致口头协议无效。可是,他们确已实施了劳务,且得到了建筑公司的验收认可,根据有关规定,农民工们理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据此,法院判决,天工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王新等人支付工程款2.2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农民工赢官司 坚定依法维权

  昨日上午,农民工们从法院领到了胜诉判决书。王新说,打官司前,他以为打官司很难,自己又请不起律师,手里的证据也很弱,担心败诉。可是,法律为他撑了腰,让他更加坚定了依法维权的信心。

  几个农民工与王新一起到庭,他们争相传看着胜诉判决,显得很开心。考虑到农民工们生活困难,法院依法减免了他们的诉讼费用。花很少的钱就打赢了官司,这是大家想也没想到的事,一位农民工兴奋地说:“以后谁还敢赖我们的工钱,我们就告他上法庭,让他输官司!”

  武法研 本报记者 车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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