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3日起 城区学生可到银行缴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4:5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周波) 市教育局日前发出《关于做好二零零七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确定五城区(含高新区)及市直属学校2007年春季教育收费仍然实行银行代收。据悉,今年2月3日至3月31日,家长或学生可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所有城区网点缴费。4月1日起到代收银行常设的网点进行缴费。

  据介绍,今年春季银行代收费以柜台交易为主,对银行网点无法覆盖的学校由银行以延伸网点的方式到校收费。也可采用个人网上银行的方式进行缴费。如果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可以采取以下二种方式获取《四川省中小学、大中专学校收费收据》:在完成缴费的三天之内到缴费银行市内任一网点补打票据;由收费银行集中打印票据,并按缴费学生所在学校进行归集后,按旬送达缴费学生所在学校。

  市教育局强调,任何学校、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教育和财政部门的名义或者其他理由,要求学生到某指定的银行网点缴费。

  各区(市)县在本学期期末之前除按审定标准向学生预收课本款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预收的课本款必须从2007年春季应收费额中扣除并按实与学生结算。学生缴费之后涉及中途转学、退学的,除书本费、住宿费及代管费按实结算外,其他已收费额必须按学期结算退费,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款,也不得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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