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项目今年起由省环保局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5:58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隽波)1月16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将严格环保审批程序,改革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管理权限,要求重污染项目原则上由省环保局统一审批,以此强化环保监管。

  这些重污染项目包括:省政府审批或核准的或者由省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核查或备案的建设项目;化工、电力、煤炭及煤炭液化、有色金属矿山开发和冶炼、焦化、铁合金、电石、制浆造纸、染料、印染、酿造、电镀、危险废物处理、500张床位以上新建医院项目、垃圾处理等重污染行业的建设项目;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内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电磁辐射等对环境产生辐射影响的建设项目;跨省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据了解,为防止二次扬尘,我省所有电厂、焦化厂、洗煤厂必须建防风墙、抑尘网和筒仓等防尘设施,30万吨以上煤矿必须建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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