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保障群众看病更方便实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6: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从群众关心的价格、服务、人才等方面入手,大力支持城市社区卫生建设。记者从昨(18)日召开的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上获悉,省发改委、财政厅等制定了8个配套文件,推出了不少让群众在社区更方便、更实惠就医的新举措。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主要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对危急重病、疑难病症治疗等,应交由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承担。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特点可设置为日间观察床、转诊恢复床、老年护理床、临终关怀床等。

  数字:满足居民医疗需求

  到2010年,每万社区居民拥有公共卫生人员1—2名,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2—3名,按1∶1的标准配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00%、20%、80种……

  到2010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设置达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不低于医师总编制20%的比例配备中医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要有一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房,中成药品种不少于80种,中药饮片不少于250种。社区卫生服务站中成药品种不少于50种,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开展方药治疗和针灸、推拿、火罐、刮痧和民族医药技术服务。

  费用:让老百姓轻松看病

  在保证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平衡的前提下,将适当降低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适当提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逐步拉开医疗保险基金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定点医院的支付比例档次。

  门诊费用纳入统筹支付统筹地区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符合当地报销规定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住院转诊起付标准只补差

  参保病人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治疗期间,需要转上级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标准只补差额;上级医院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病人不再收取全额起付标准。

  家庭病床享受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出入院标准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公平享用社区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其中按规定应免费提供的服务,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医疗服务价格下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以外其它医疗服务项目按当地二级乙等医疗机构现行服务价格下浮10—30%执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优先采购和使用廉价药品。对定点生产的廉价药品,制定药品价格时可适当放宽生产企业销售利润率。

  综合医院支援社区医院按照属地、就近原则,政府举办的三级综合医院至少对口支援3个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中医院至少对口支援2个。每年为受援单位免费培训一名卫生技术进修人员,每年至少到受援单位所在社区开展一次义诊活动,支援单位下派的医务人员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一周。

  四川日报记者石小宏实习生肖翔早报记者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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