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还有多少违法项目与环保唱“对台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6:00 光明网
许贵元

  新年伊始,国家环保总局就鸣锣响鼓、杀气腾腾地掀起了“拉网式”的治污整顿风暴。此举值得喝彩!

  来自1月11日新华社等多家媒体的报道说,国家环保总局日前通报了82个项目,这些项目涉及全国22个省市的钢铁、冶金、电力、化工等12个行业,违法违规投资1123亿元。2006年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161起,平均每两天一起。国务院于2006年初提出的能耗降低4%、污染物排放降低2%的目标没有实现。对此,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2006年是中国环境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迫于环境日益严峻的形势,今年国家环保总局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启用“区域限批”政策。对涉及违规建设项目的相关人员还将至少被依规追究行政责任。

  笔者认为,实施“区域限批”政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项目污染”问题,尤其是正在兴建和已经投产的项目,由于环境容量空间有限,污染源头不会彻底斩断。那么,近几年为什么有些地方置环境污染于不顾,甚至“顶风违规”上项目,而且大多都是高污染的大项目产业呢?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思想污染”严重。在一些地方长官认为,“经济要发展,污染难避免”。这一传统观念成了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一个根深蒂固的思想障碍。尽管国家不惜投入血本,坚持不懈地进行环境污染治理,但依然出现“前面治理,后面反弹”的恶性循环现象,被群众形象地描述为“前污后继”或“死灰复燃”。

  二是违背了“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讲,我国经济的发展在某些方面确实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经济成果的获取有相当的比重是通过靠高投入、高消耗、粗放经营“换”来的,有的是靠牺牲昂贵的生态资源或提前吃了子孙后代的饭“勉强”发展的。有些地方还出现了“因污致贫”、“因污返贫”的现象。这与地方政府的某些官员的“执政理念”、扭曲的“政绩观”和群众“利益观”的缺失有直接关系。

  三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这是环境“治理难”、环保“执法难”的一大人为障碍。因为高污染项目往往都是赚钱最快、利润丰厚的产业,只有多发展这样的产业,才能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全局。不发展污染企业,不保护污染项目,经济就不会出现“跨越式”起步,“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在许多地方政府都把保护污染企业像保护自己的“眼睛”和“生命”那样,有钱宁可多搞项目投入,也不愿意花在治理污染上,认为治理污染投入大、见效慢,不划算;多数企业也是宁可受罚,也不守法,认为守法成本高、代价大。这就使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很容易达成“心照不宣”的共识。有的地方政府一提“治污”,心里就感觉不舒服;也有的地方,一提“整顿”和“关闭”污染企业,就大发怒气、横加阻拦,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拉着架子“对付”环保部门,与环保部门唱“对台戏”;个别地方还采取“挪位子、打棍子、摘帽子”的“人治”办法和不正常的“组织措施”,让秉公执法的环保局长“靠边站”。在项目审批上,常常出现“领导大笔一挥,政府大章一盖,项目就马上开工”的反常现象。避开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脱离环保部门的监督,简直成了一些污染企业的“拿手戏”,致使一些污染项目“先斩后奏”、“生米做成饭”的屡见不鲜。更令人气愤的是,有一条“官企勾结”的腐败利益链,在肆意加剧着环境污染形势,成了建设和谐社会的一大“天敌”。少数执法人员也有失职、渎职或贪赃枉法的行为。

  实践早已证明,环境污染不治理,和谐社会难创建。“治污”应该先“治人”。要从干部执政理念上消除各种“思想污染”。破除种种思想阻力和障碍,让“科学发展观”彻底取代扭曲的“政绩观”。要进一步改进干部考核机制,把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列入重点考核内容,并以绿色GDP等方法来计量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要进一步完善环保评估、监督机制,对环境治理不达标的城市和企业,不仅要实行“一票否决权”,还要采取必要的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以及组织措施。要大力破除地方“等、靠、要”的思想观念,彻底改变过去多年形成的“靠攫取资源赚钱,靠污染环境致富、少数人受益、多数人受害、全社会埋单”的现象。尤其是对那些一些“团团包围”农村的违法生产的小水泥、小化工、小造纸和炼焦制气等污染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一律关闭。要强化和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加大依法治理污染的宣传力度和查处力度,对各种制造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特别是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和屡查屡犯的企业和单位要严厉查处,追究责任,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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