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人的多元化发展不全是教育之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6:00 光明网
志灵(北京教师)

  1月13日《新京报》发表《教育应为人的发展提供更多可能》的社论,对当下的教育无法为人的发展提供多种可能的现状,表达深切忧虑。

  忧虑是真切的,但结论的得出却要慎之又慎。我以为,将人的发展的可能性单一归于教育本身,有失公允。正如私法的本质属性是自治,但在缺乏公权力约束的前提下,私法自治不过是一种理想,作为启人心智以及塑造人格的教育,其本身就已经为学生提供了多元发展的可能。至于这种多元可能能否变为现实,就不是教育本身的问题了。

  有人将当下社会的多元竞争和多元选择定性为“多元幻觉”,这是一个精辟的阐释。表面上看,个体在接受教育后,总是面临多种职业选择,但在公共政策有意无意的引导之下,这种多元选择很可能被压缩成“一元独大”。这一点,在大学生择业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在面对各种选择时,公务员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学生的首选。

  无论公务员职位有多么神圣的光环,当它一旦成为左右社会价值取向最主要的潮流时,公务员职位的神圣性也就有其不能承受之重。遗憾的是,在一年热过一年的公务员考试浪潮中,所谓多元选择正面临严峻挑战。或许新近的一则新闻可以为此提供最有力的诠释,江苏南通一豪华小区商品房低价专售公务员。当一个人可以依附于某个职业共同体,自然而然地获得优越于群体的超额利益时,其自然就会占据主流价值的“霸主地位”,这是人性的必然。

  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在高考分数线地区失衡的作用力下,作为本应当公平的受教育权,却在起跑线上为不同的人群设置了相差悬殊的“难度系数”。这种针对教育的人为设槛,显然与教育是否能为人提供多元发展的可能无关,而与公共政策的合理设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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