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总队长痛斥某客运公司管理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7:0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明泉 实习生万方 通讯员张金原 孙海滨)“一个考评周期内,客运司机被交警接连处罚5次,公司内部将对其作出罚款200元处理……这样的规定简直是荒唐!”

  昨日,在省内高速公路客运联防工作会上,省交警总队总队长王洪宪痛斥咸宁客运集团下属某公司的“安全经”。他说,被交警处罚5次,才引起公司重视,岂不意味着前4次违法都被公司认可?

  “对这类安全意识淡薄的客运企业,应该请媒体曝光。”王洪宪说,长途客车上路,每一次违法都是群死群伤的隐患,来不得半点马虎。

  据省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去年8月,这家客运公司因违法驾驶突出,高速巡警主动上门找负责人“补安全课”,公司负责人竟搬出如此规定作为经验汇报。后经交警宣传交通法规,公司已迅速作出整改。

  昨日安全联防会上,来自省内外130余家客运企业负责人再与我省交警签署安全协议,承诺对经常违法驾车的司机,坚决取消驾驶资格。

  据悉,我省对过境客车联防管理始于去年下半年。目前,省内高速路上客车违法量已由此前每月600起,下降到每月2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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