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铊中毒勿食红色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7:04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不要食用带有红色的盐。昨日,针对铊中毒的预防及治疗方法,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中毒科专家接受本报记者的专访。

  该院中毒科主任朱启上介绍,生产鞭炮的副产品氯化钠(非食用盐)往往带有红色,注意不买,不食带有红色的盐;防范已被铊污染之水及食物入口;加强含铊物质之保管,以免污染环境及预防失窃;加强接触含铊物质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

  专家介绍,急性口服铊中毒患者,应立即给予催吐、洗胃、导泻。洗胃可用碘化钠或碘化钾溶液,使之形成不溶性碘化铊。随后可口服活性炭,以减少铊的吸收。吸入中毒患者,应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污染者立即用肥皂水清洗,眼部接触时用大量清水冲洗。

  目前在治疗上,更为广泛引用还有普鲁士蓝。普鲁士蓝是一种无毒色素,铊可置换普鲁士蓝上的钾后形成不溶性物质随粪便排出,对治疗经口急慢性铊中毒有一定疗效。对严重中毒病例,可以使用血液净化疗法,有研究表明血液灌流有较好的效果。

  据悉,对于铊中毒,医学界曾用过二巯丙醇、二巯丙磺钠、二巯丁二钠等治疗,但疗效不肯定;适量补充氯化钾,高钾能增加肾对铊的清除,可能与钾竞争性阻断肾小管对铊的吸收有关,同时钾可动员细胞内的铊到细胞外,使血铊含量增加,可使临床病情加重,因此要慎用。

  (冯海青 谷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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