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自行申报遭遇“冷开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7:17 红网-湖南日报

  许群郑旭萍

  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1月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个人年度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必须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截止到1月15日,北京市已有4352人进行了个税自行申报。在浙江宁波,有959人办理了申报,而重庆市、广东省和上海市的数字则分别为521、503和172。有些地区甚至是“零申报”。

  申报者少观望者多

  杭州市截止到1月15日,共有303人自行申报个税。据杭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来申报的纳税人分布比较广泛,主要是私营企业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医生、退休返聘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这些行业基本上在国家税务总局曾经公布的高收入行业和人群的范围之内。

  高分子专业的高教授拿着一张打印出来的工资清单进来就囔:“申报太复杂了,半天没弄明白。”

  工作人员帮高教授计算了各项收入和应交税额,指导他填写申报表格,高教授边填写边说:“这个制度太繁琐了,有很多不合理性。我每天都很忙,还要挤出时间来记账报税。既然我的收入单位都代缴了税,申报也应该让他们代办。”

  某外贸企业的高级白领刘小姐,对于个税申报感觉一头雾水,平时没有记账的习惯,各种票据也不注意保管,不知道自己的收入应该怎么计算个税。一看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报告表要求填写应纳税额、已缴税额、免抵税额、应补税额等多项内容,她头就大了。

  股民常先生对于个税申报顾虑重重:“会不会重复收税啊?如果年底炒股赢了缴税,次年初跌了退税不?”一位私企老板则说,之所以持观望态度主要是自己担心露富,也怕个人的一些信息泄露。有人干脆认为,即使不申报,税务机关也不知道,也不用负什么责任。

  税制改革的试探

  处在风口浪尖上的“自行申报”新法规,其诞生有着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用税务部门的话说,这是向税制改革迈出了一大步。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已经和企业所得税一起成为中国24个税种中增长最快的税种。高收入者大幅增加、多元化收入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税收征管面临的情况越来越复杂,特别是一些富人“为富不露”、“为富不税”。原来的单位代扣代缴不再适应形势需要。

  专家指出:“实行自行报税是个人所得税从初级阶段到高级阶段过渡的标志。”从国外看,开征个税的国家大都实行综合所得税制或综合制与分类制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新办法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结合税制过渡。

  对于“12万”标准,据专家解释,根据普遍的经验,所谓的高收入者应该是人均收入的10倍。2005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0493元,“12万”的标准由此而来。

  税务机关强调:“12万只是申报的门槛,并不意味着12万以上要交更多的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第一步。从长远看,今后每个人都要申报,从高收入群体到低收入群体。

  引发纳税启蒙和代理商机

  “这个税怎么扣啊?”“我还要补交税款吗?”几乎每个要申报个税的人都装着一肚子问题,地税的工作人员都要费一番口舌,从最基础的税收知识开始讲解。

  自行申报,让纳税人和税务官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

  地税工作人员认为,个税自行申报有助于普及税收知识,唤起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改变被动地位,启蒙作用不可低估。此外,自行申报意味着税务机关需要提供更好的服务,有利于促进税务机关服务态度的改变。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施正文教授指出,随着自行申报的进一步落实,纳税人意识的觉醒,人们对政府用税的关注也会增长。

  此外,由于个税申报的专业门槛较高,很多高收入者无暇、无力顾及,这使税务代理机构发现了商机。记者调查发现,杭州市振华税务师事务所、杭州中诚税务师事务所、杭州瑞信税务师事务所等多家税务代理机构已开办了个人纳税申报业务。虽然目前相关的客户很少甚至没有,但各税务代理机构对代理申报的发展趋势看好,一个新兴的市场需要一个培育过程,国外很多发达国家是由律师、会计师和税务师代理纳税事项。(据新华社杭州1月1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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