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医疗合作以户为单位 一人不参保全家不享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7:34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 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大寺路的葛先生向本报反映,在参加新型医疗合作时,只因他们家的一个人没有参加保险,全家人都不能享受,对此他表示不理解。

  据葛先生介绍,他们家有4口人,在参加农村新型医疗合作的时候,他的姐姐刚好在外地打工,于是,他们就只交了3个人的保险费。2006年12月,他母亲因病花去了一千多元的医药费。之后,他到相关部门报销医药费,却被告知,因他的姐姐没有参保,他母亲的医药费不能报销。他说:“我觉得我母亲参加了新型医疗合作,所以,我母亲因病花去的医药费应该报一部分。”

  对此,青海省卫生厅农卫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型医疗合作不同于城镇人口的医疗保险,它是以户为单位的,所以一个人不参保,全家人就不能享受。(作者:朱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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